电子转账转错对象,多次索要后对方却不理不睬,福建一女子因转错帐要不回来,恼羞成怒,不远千里前往安徽凤台要钱,哪知法官上门,被告也喊起了冤枉。近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成功调解该起因转错帐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消除原被告之间误会,既为原告挽回40000元损失,也为被告洗刷冤屈。
“糊涂”原告错转巨款,怒而起诉
原告邱某系福建人,2023年10月的一天,因操作不当误将40000元转入被告陈某支付宝账户中,待邱某发现自己转错对象时,转账已经无法直接撤回。邱某试图在支付宝上联系陈某,但陈某从未回复。后通过与支付宝后台联系,邱某了解到陈某户籍所在地,遂向所属辖区凤台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申请立案,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误转的款项。
巧遇“倒霉”被告,直呼冤枉
“我一没收到钱,二没收到什么开庭通知,你们弄错人了!”
承办法官郑虹接收材料后,一直试图与被告联系,均为成功,直至临近原定开庭日期,被告始终未成功送达,若是简单的公告送达、一判了之,原告追回钱财的希望依然渺茫。由于邱某提供的信息有限,承办法官决定前往陈某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先解决找人难题。在原告的强烈要求下,法官带着从福建赶来的原告一起前往被告户籍地所在村委,与村委会主任说明了相关情况。“你们来的真巧了,陈某常年在外打工,这两天正好回来办事。”在村主任的帮助下,陈某被约至村委会。当法官向陈某说明来意后,陈某一脸迷茫:“我没收到过40000块钱啊。”“你瞎说,我这手机上都有记录。”原告邱某急了:“联系你多少回,你都不搭理,我看你就是不想还钱。”“你不要冤枉人,我没拿就是没拿,你不要造谣。”陈某十分生气,坚称邱某告错人。一时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执不下。
法官“探案”抽丝剥茧,解除误会
法官让邱某出示了转账截图,告知陈某现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邱某将40000元转到了其支付宝账户,此笔款项属于不当得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退回。“我没收到就是没收到,不信你看我的手机。”陈某急忙拿出手机点开支付宝自证清白。法官认真查询陈某支付宝记录,确实未发现陈某接受40000元的转账流水。邱某的转账记录不假,陈某的记录也真实,难道邱某真的起诉错了人?法官和书记员心存疑惑,再次将邱某误转账户信息和陈某现有账户信息进行对比,竟然有了重大发现,两个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并不一致。“尾号158******59的手机号是不是你的?”经法官询问,陈某回忆起该手机号已在四五年前弃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法官联系支付宝客服人员,按照指示协助陈某重新登录成功旧手机号绑定的支付宝账号,找到了邱某的转账记录。“你看,陈某上一次登录都好几年前了,他是压根不知道收了钱,并不是主观故意。”当着陈某的面,法官向邱某说明了情况。“如果不是法院来找到我,这个钱我一直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肯定退给你,不会无缘无故要你的钱。”看到陈某态度诚恳,邱某也认起错来:“对不起,我也是心急,也怪我自己操作失误,给你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在法官及村干部的见证下,陈某当场将该4万元转回邱某处。拿到失而复得的40000元钱,邱某连声向法官道谢:“其实我这次来没抱太大希望,多亏法官刨根问底,顶着高温帮我解决问题,凤台人和凤台法官都是好样的!这一趟来得值!”一旁的陈某也为法庭人员点起了赞:“要不是你们认真负责,我可能莫名其妙就成‘老赖’了,以后如果我遇到了纠纷,完全可以放心的交给法院处理!”
案件成功了结后,法官也对双方当事人及在场围观群众作出了提醒,在使用移动支付方式进行转账、汇款时,一定要确实收款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后续操作,及时保存对方信息、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发现转账错误后,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纠纷。作为被转账的一方,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将不当得利返还,否则将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