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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干活不给钱?法官全力调解,一次性讨清
作者:刘喜乐、陈雪  发布时间:2024-08-07 13:51:26 打印 字号: | |

“法官,真的谢谢你,要不是有你们,这工钱再给我十年我也要不回来啊”“才两天就要到钱了,还是法官有办法”……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法庭的刘喜乐法官刚到法庭就被几位农民工手拿锦旗围住,道谢声此起彼伏。

案涉农民工一直在毛集某工地务工,但工程竣工后,包工头李某却未将剩余的工资支付给他们,甚至将他们的电话、微信拉黑,几人无奈之下只能来到法院起诉。从未诉讼过的他们在法庭大厅内坐立不安,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法庭立案法官主动上前询问需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核查他们提供的证明材料。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涉农民工又即将外出务工,若是简单的一判了之,既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还无法拿到工资款的隐患。于是法官征得同意后,当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但在电话联系被告李某的过程中遭到拒绝,李某了解法官意图后直接挂断电话,后面更是拒接电话、拒回信息,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调解工作就要带着一份韧劲,越挫越勇。“下家找不到李某,上家的电话他还能不理?”于是法官秉持着“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前往工程的发包公司,向发包方公司负责人说明来意后,进一步确认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并了解到该公司与李某工程尾款尚未结清这一线索。在发包公司负责人的劝说下,李某终于接听法官电话,法官耐性向其明晰法理、分析利弊,劝导对方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现实处境,并详细告知李某拒不支付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经过多番释法析理,李某态度缓和,一次性付清几位农民工的工资款。

凤台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网上立案、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涉农民工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