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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异地“摇人”解难题,扣押、拘传一小时到位
作者:殷良孟、陈雪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7:41 打印 字号: | |

“刘某的车现在就停在上海金山区某某街道,你们赶紧来……”1月13日上午,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了申请人李某的线索举报电话。值班干警确认好被执行人刘某车辆具体位置后,将这一线索立刻转告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在上海执行其他任务的几名干警对该案进行协助执行,一个多小时便顺利扣押车辆,并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刘某。

2019年9月起,被执行人刘某多次赊账从李某处购买材料,截止到2023年,仍有30000元货款未付清,李某遂诉至法院,但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给付30000元案款,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询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汽车,但由于车辆长期在上海市活动,执行干警未能对该车辆进行实质性扣押。承办法官通过执行110 得知车辆具体位置后十分高兴,但两地相隔近600公里,即使当场出发也要6个多小时才能到达,无法确定到时车辆还在不在。承办法官突然记起根据工作安排,本周有一组干警正在上海出差,遂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立刻联系上正在上海执行任务的另一组执行干警,利用智慧执行系统、移动执行平台远程指挥干警扣押车辆。

当天上午10时,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车辆,但并未将车辆一扣了之,而是默默蹲守在车辆附近,希望借此机会见到常年在外的被执行人,寻求更为快速、和谐的解决方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蹲守,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金山区法院执行局,并告知刘某如不配合执行将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刘某迫于执行压力,现场履行10000元案款,并与李某协议剩余案款分期履行。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