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赵毛毛:
本院受理原告陈多白与被告赵毛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421民初6187号。原告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赵毛毛退还不当得利3500元;二、误工费300元,材料费34元,全部由被告承担;三、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关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承办部门: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关店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龚彪
电话: 0554-2311709;0554-2311712
邮编:2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