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2023)皖0421民初5487号
段中旺:
本院受理原告汤乾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421民初5487号。原告汤乾坤的诉讼请求:判令段中旺归还汤乾坤6000元本金。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告知书、评议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凤台县人民法院顾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承办部门: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顾桥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王鼐鼎
电话:0554-231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