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凤台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的服务:凤台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规模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庭审直播服务 | 支持19间法庭直播服务 | 一年 | 无 |
2 | 云上法庭服务(10路画面) | 支持2间云上法庭服务 | 无 | |
3 | 云上法庭服务(6路画面) | 支持1间云上法庭服务 | 无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限1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凤台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主要原因:
法庭技术服务(庭审直播及云上法庭服务)
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2000余家法院持续提供稳定、优质的庭审直播技术服务,所提供的技术能够更好的支撑法院的直播平台,节约直播平台二次开发成本,保证现有服务的持续稳定,同时新视云公司的技术能力、软件系统、云平台资源、售后服务、运维团队、直播监控平台有利的帮助法院更好的开展庭审直播工作,能够实现法院更好的采购需求,并且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和技术安全保密要求,积累了大量的涉密工作经验。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2022年为我单位提供庭审直播服务,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采用原来称职的运维团队比新接手的团队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对法院庭审直播平台的使用质量和运维连贯性更有保障。
同时新视云公司研发的云上法庭系统,建设目标着力于从应用场景入手,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支撑,以专有云、语音识别、人脸识别、法律资源、远程能力、电子卷宗、电子签名等应用为基础,打造面向法院法庭智慧庭审的整体解决方案,为法院的庭审活动开展提供全面的智能化支撑,服务法官办案,提升庭审效率;服务审判管理,促进庭审规范化;服务群众诉讼,提供智能庭审服务;助力提高庭审效率,规范庭审活动。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2022年为我单位提供云上法庭服务,可以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3条、27条之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凤台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或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凤台县人民法院:地址: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东侧60米路北,QQ邮箱370889834@qq.com(质疑内容请发此邮箱),联系电话:18855428291,联系人:史国辉。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2号楼2单元1806室,QQ邮箱2436151066@qq.com(质疑内容请发此邮箱),联系电话:19965527500,联系人:陆中海。
如有质疑,质疑内容扫请在质疑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逐条写上明确具体的理由;同时发以下两类版本:①1份加盖质疑单位公章的PDF或JPPG扫描件(文件名后缀为pdf或jpeg或.jpg等),和②1份可编辑的WORD(或EXCLE)(文件名后缀为doc或.xls)电子档,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如无质疑,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史国辉
联系地址: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东侧60米路北
联系电话:18855428291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陆中海
联系地址: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2号楼2单元1806室
联系电话:1996552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