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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9 17:28:07 打印 字号: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凤台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的服务:凤台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规模

服务期限

备注

1

庭审直播服务

支持19间法庭直播服务

2

云上法庭服务(10路画面)

支持2间云上法庭服务

3

云上法庭服务(6路画面)

支持1间云上法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限1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凤台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主要原因:

法庭技术服务(庭审直播及云上法庭服务)

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2000余家法院持续提供稳定、优质的庭审直播技术服务,所提供的技术能够更好的支撑法院的直播平台,节约直播平台二次开发成本,保证现有服务的持续稳定,同时新视云公司的技术能力、软件系统、云平台资源、售后服务、运维团队、直播监控平台有利的帮助法院更好的开展庭审直播工作,能够实现法院更好的采购需求,并且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和技术安全保密要求,积累了大量的涉密工作经验。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2022年为我单位提供庭审直播服务,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采用原来称职的运维团队比新接手的团队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对法院庭审直播平台的使用质量和运维连贯性更有保障。

同时新视云公司研发的云上法庭系统,建设目标着力于从应用场景入手,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支撑,以专有云、语音识别、人脸识别、法律资源、远程能力、电子卷宗、电子签名等应用为基础,打造面向法院法庭智慧庭审的整体解决方案,为法院的庭审活动开展提供全面的智能化支撑,服务法官办案,提升庭审效率;服务审判管理,促进庭审规范化;服务群众诉讼,提供智能庭审服务;助力提高庭审效率,规范庭审活动。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2022年为我单位提供云上法庭服务,可以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3条、27条之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三、公示期限

2023529日至20236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凤台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或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凤台县人民法院:地址: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东侧60米路北QQ邮箱370889834@qq.com(质疑内容请发此邮箱),联系电话:18855428291,联系人:史国辉。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2号楼2单元1806室QQ邮箱2436151066@qq.com(质疑内容请发此邮箱),联系电话:19965527500,联系人:陆中海

如有质疑,质疑内容扫请在质疑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逐条写上明确具体的理由;同时发以下两类版本:①1份加盖质疑单位公章的PDF或JPPG扫描件(文件名后缀为pdfjpeg或.jpg等),和②1份可编辑WORD(或EXCLE)(文件名后缀为doc或.xls)电子档,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如无质疑,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史国辉

联系地址: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东侧60米路北

联系电话:18855428291

2.采购代理机构

  人:陆中海

联系地址:凤台县城关镇新城国际2号楼2单元1806室

联系电话:19965527500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