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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421民初1408号
送达公告-李帅
  发布时间:2023-03-14 10:55:1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421民初1408

李帅:

本院受理徐守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0421民初1408号。徐守进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697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离家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至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承办部门: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马店法庭

承办法官:姜鹏

联系电话:05542311701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