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2023)皖0421民初1880号
陈正乐:
本院受理原告王宽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421民初1880号。原告王宽宽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2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暂计1292元(从2020年9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息清偿时止,暂计至2022年5月12日);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告知书、评议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旅游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承办部门: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岳古静
电话:0554-231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