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凤台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远在内蒙古的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在30分钟内快速达成调解协议,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1年起,当事人包某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朋友黄某借款,合计借款达75000元,双方约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包某每月偿还3125元,至2024年1月30日止,逾期利息按照月利率5%支付。但包某偿还15000元后,再也没有按期还钱,故黄某诉至凤台县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将该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刘本荣处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电话沟通,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但包某人在内蒙古无法到法院参与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远程视频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千里之外也能“面对面”进行协商。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指导下,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的注册、登记。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经多次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包某于2023年底分两期偿还60000元借款。随后,调解员再次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调解协议推送给包某、黄某,二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内容,即时进行电子签名予以确认。短短30分钟的时间,该案就顺利调解成功。
下一步凤台县法院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站式服务”相结合,更好的为群众诉讼提供便民利民司法新举措,让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