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高法官耐心调解,帮助我解决了难题,我对这次调解很满意”。2月17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
2022年6月郑某与金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将其名下商铺租赁给金某,约定租期为一年,租金分四期支付。约定支付第二期租金时,金某迟迟不予支付,郑某上门讨要时发现金某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竟将房屋内原有电缆全部变卖。经报警处理,双方虽就电缆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但金某毫无履行协议的意思,郑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华喜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积怨已久,如果单纯的判决结案,并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于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金某以自己身在外地为由,拒绝当面调解,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最终金某在承办法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下认识到自己错误,从外地赶回,积极配合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金某赔偿郑某租金、违约金、电缆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0000元,至此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