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凤台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贾某胜等11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作者:陈雪  发布时间:2020-07-15 14:36:38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上午,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贾某胜等11人分别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6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以来,贾某胜以担任村委会书记为依仗,通过授意、默许、纵容被告人贾某磊、贾某轩、贾某珊、牛某红(另案处理)、牛某海、刘某闯、丁某力、孙某良、陈某祥以言语威胁、堵路、停工等方式,多次滋扰该区域相关施工单位的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之后贾某胜利用其职务之便及影响力出面干预,肆意插手买卖双方合同签订,通过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 对施工方形成心理强制,达到强揽工程、勒索钱财的目的。被告人贾某胜、贾某磊、贾某轩、贾某珊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 逐渐形成以贾某胜为首,以贾某磊、贾某轩、贾某珊、牛某红(另案处理)、牛某海、刘某闯、丁某力、孙某良、陈某祥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合议庭依法对该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认真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因案情疑难、复杂,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