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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卖房躲债,法官线上普法促执行
作者:姚汉青 陈雪  发布时间:2020-06-03 10:37:34 打印 字号: | |

输了官司却不履行义务,面对法官的督促,居然私下卖房转移财产,促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在法律的震慑下,疯狂试探法律底线的“老赖”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并将16600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送至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程某和被执行人周某曾共同开办了某物流专线,并协商所有人员的工资均由双方支付,但运营期间,周某共拖欠程某夫妻工资176000元。2018年,双方结算后,周某向程某出具了欠条。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周某只偿还了10000元便毫无动静。

2020年3月23日,程某申请执行,凤台法院承办法官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电话要求其前来法院处理该案。身处外地的周某一会儿称与申请人程某已协商,将一起到法院解决该案件,一会儿又表示自己没钱,去法院也解决不了。在调查周某名下财产的过程中,法官发现原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屋已于3月25日完成交易。后通过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中心查证,周某已于4月17日将房款645000元全部转至第三人魏某名下的徽商卡。法官再次联系周某,周某不仅否认自己与魏某认识,还试图隐瞒房屋买卖事实。法官直接戳穿了周某的谎言,要求其就房屋款的去向向法院做书面说明,并将166000元执行款迅速履行。周某见事情败露,立刻将电话挂断。

4月23日,被执行人周某继续上演电话哭穷企图躲避债务,法官见状直接在电话里中给周某上起了法制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故意处置、转移财产等行为会触犯刑法,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官劝诫周某要端正态度,积极还款,切勿因小失大。在法律的震慑下,周某收起了自己的侥幸心理,主动联系法院以及申请人,将166000元执行款全额给付。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