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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法院探索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
作者:王芳  发布时间:2019-07-15 09:26:09 打印 字号: | |

2019年7月5 日上午,从浙江专程赶到凤台县法院顾桥人民法庭的郭某,主动要求交纳交通事故赔偿金 10 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案款到账,仅仅只有两天时间。这个案件顺利办结,得益于顾桥人民法庭试行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

  年初,该院在基层人民法庭推开“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辖区六个基层人民法庭对小额债务、离婚、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进入“立审执”快车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实现了诉讼便利化、执行高效化。

  审判工作融入执行思维。充分发挥法庭执行的便利性,通过“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法官自己审理自己执行,立案时就得为以后的执行做打算,增强法官对财产状况审查的责任心,对当事人的财产会在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第一时间移送立案、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各个环节加快脚步,有效提升案件办理速度。

  有效引导诉前保全。对于涉及金钱给付的案件,法庭在立案前都主动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并建议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为后期执行做好铺垫。特别是一些在外地务工的当事人,打电话不接,逃避诉讼。法庭采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来推动案件的送达、调解、执行一揽子解决。为减少申请人的损失,告知当事人提出保全保险,对离婚、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免收保全费,或对保全费建议当事人列为诉讼标的。通过当事人申请,由法庭对当事人的支付宝和微信财付通等账户进行及时冻结。迫使当事人主动前来法院应诉,并主动协商还款。如该院顾桥人民法庭今年上半年诉前保全63件,调解结案23件,涉及标的额193万元。

  “双告知”促自动履行。立案时,做好当事人信息确认等基础性工作,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督促自动履行判决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7日之内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发放《拒不履行风险告知书》,列举了三大项拒不履行的风险。促进了当事人自动履行,便于日后查找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58.67%。

  令状式裁判文书快速便捷。法官针对自己的需要,从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笔录、各类案由的裁判文书、执行程序性文书等制作200多种文书模板,特别是执行文书,涉及查询冻结扣划、查封扣留财物、解除冻结等,文书种类多,只要基础信息没有错误,文书一健生成,大大节约了办案法官的时间,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

  放权不放松管理。执行权下放给人民法庭后,执行局的三名局长各联系二个法庭,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对重大案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派警支持。在“江淮风暴”夏季“麦芒”行动中,执行局和人民法庭形成上下联动的作战合力,共拘传18人,执行到位金额34.7万元,体现了立审执一体化的优势。

  自“立审执”一体化以来,该院人民法庭诉前财产保全案件63件,诉讼保全47件,进入执行程序133件,执行结案7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5.15万元。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