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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加指导纠纷不出村,
法院、村居联手打造“无讼”样本
作者:王芳  发布时间:2019-07-15 09:21:4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以来,凤台法院为缓解人案矛盾,既着眼治标,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处理案件的同时,更着眼治本,加强诉源共治,推进无诉讼村(居)创建,从少诉、息诉向无诉迈进,走出一条源头治理新路。并对首批创建的“无诉讼和谐村(居)”宋塘村和向桥村进行表彰授牌。标示着该院在与村(居)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试点先行,逐步推广。2018年年初, 该院选择调解工作一向突出的关店人民法庭试点,在宋塘、向桥两个村设立“联调工作室”,从村干部中聘任当地威信高、热心调解工作的村干部作为特邀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同社区法官携手,推进社区法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联调工作。驻村法官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保持定期沟通和随时咨询两种方式,形成与村(居)的联动“先调解后指导,纠纷不出村”的模式。农村是一个人情社会 ,村干部植根于乡土,在群众中有威望,沟通顺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作为纠纷化解第一道屏障,只要村民、村邻间发生矛盾,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会第一时间进行调处,从侵权纠纷到家事矛盾,不断加固了“屏障”的功能和效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两个试点村全年各有6起纠纷,皆被诉前化解,成诉率为零,被安徽法制报头版报道。今年,该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六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面铺开,稳步推进。

    建立机制,畅通渠道。在共建“无讼村居”中,该院在法庭人员配置、保障激励、培训指导上加大力度,建好诉讼内外解纷的操作机制。为方便指导人民调解,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法官联系村官制度、诉调对接机制、考核机制。一是定期例会制度。人民法庭与村、居委会不定期召开联系会,对村居排查出的矛盾隐患,法庭及时从法律角度给予指导和评判,帮助调解员理清调解工作思路,形成法官出知识,人民调解员利用人情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二是法官联系点制度。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制作法官、村干和人民调解员相互联系卡,保持密切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调解工作中遇到难题,村干部联系驻村法官进行指导,必要时,法官会到现场指导调解,加强法律释明,协助化解矛盾,力争纠纷不出村。三是对诉调对接工作做好程序安排、效力确认和法律指导,保持法庭、村干和人民调解员的联系畅通、无缝对接。四是设立“无诉讼 村(居)”考核机制,对调处纠纷成绩突出的村居予以授牌,极大地提高了相关人员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重心下沉,引领民风。大力开展“法治七进”、巡回审判等活动,通过法制宣传、现场旁听庭审,让群众看到家长里短的事在村里开庭,家务事闹上法庭挺丢人。群众有了美丑评判,遇到事就能心平气和解决,有效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 关店法庭还利用传统文化对对民风进行引领。如向桥村,关姓居多,相传关姓是关公的后代,关公忠义的品格,受当地人所景仰,也影响着当地群众。厚植关公的忠义品格,形成了淳厚的民风,营造了“有事不出村,长辈能调停,不上交到村干部,干部能调停的决不打官司”的普遍共识,让人民群众更乐于接受基层调解。同时,向桥村的村干部,也经常通过走访村民了解情况,对于一些处于萌芽状态的纠纷主动介入调解,化解矛盾。村民中出现家长里短的纠纷,都会第一时间找到村干部,寻求协调。避免已出现的纠纷形成诉讼,促进纠纷向诉讼外解决方式有效和顺畅分流。

    多元配合, 借好外力。既着力内部挖潜,提质增效,又要眼光向前、向外, 向办案一线、人民法庭、村居下沉,推动社会相关方面形成诉源治理的牢固共识和强大合力。首先,该院选用一批有群众基础、解纷能力较强、资历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人品操守服众的调解员,现己选任特聘调解员12名。其次,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综治的考核的内容,努力形成“党政主导、综治协调、诉非联解、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调解组织和个人给予充分认同和鼓励,作为个人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等方面评价内容,吸引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无诉社区创建上来。 诉源治理是新时期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要求,该院将从“创建无诉社区”为抓手,内外并举,凝聚形成诉源同治的共识和合力,下大力气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强纠纷的源头防范、调解,力争将纠纷化解在法院大门外。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