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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法院开展利剑执行专项行动,首日成效显著
作者:凤研  发布时间:2015-02-06 15:44:26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 执行局副局长刘福彦做被执行人工作
  • 执行法官胡文景、刘佳指导申请执行人写收条
  • 执行法官杨兴农指导被执行人签和解协议

凤台法院开展“利剑”执行专项行动,首日成效显著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提高执行效率,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凤台法院决定,于2015年2月4日-3月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利剑”执行专项行动。

        针对这场专项执行行动,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与,并从其他业务庭抽调4人进行配合,形成20人的执行阵容,分为四个执行小组,分四路对全县乡镇进行拉网式摸排。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并要求所在地的基层法庭协助执行。

        2015年2月4日凌晨6时,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分四路出击,各执行小组不到两个小时内,以雷霆之势从被窝中揪出“老赖”13人,随后带到当地基层法庭进行处置。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势下,有几名“老赖”当即拿出执行款,履行了执行义务。有几名“老赖”拒不还钱,气焰还十分嚣张,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他们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听说法院要拘留,几名“老赖”立马慌了神,这临近春节期间,他们也不想在拘留所里过大年。于是,几名“老赖”立刻打起了电话,不一会儿他们的家属就将执行款送到法院了。还有一名“老赖”既不想进拘留所,也不愿意还钱,赖在法院和法官打起了太极。直到晚上8时30分,才不得和申请执行人以分期履行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首批拿出了3540元钱,兜里只剩下了20元的打的费。

        此次执行行动涉及被执行人30余人,张贴执行通知书、悬赏公告18处,执结案件8件,共划扣执行款10.4万元,执行现金11.15万元,共计21.55万元。4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名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履行6万元。成效显著,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