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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凤台法官,我的生活有着落了”
作者:李建娟  发布时间:2012-10-23 16:14:01 打印 字号: | |
  王老汉今年已经八十三岁了,家住凤台县尚塘乡黑河村。9月份的一天,王老汉颤颤巍巍来到凤台法院执行局,情绪非常激动,要求执行法官拘留他的儿子王某某。凤台法院执行局倪法官接待了老人家,把老人家请进办公室,倒了水,让他平复一下情绪,慢慢讲。

  王老汉说他一共育有五个子女,他和老伴千辛万苦把五个儿女拉扯大,又为他们操办了婚事。看着五个儿女各自都成家立业了,王老汉很欣慰,为了不打扰儿女们,他就和老伴两个人单独生活。2008年,王老汉的老伴去世了,他就一直一个人生活。直到2011年,王老汉因岁数大了,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于是要求五个子女每人每月给120元的赡养费,但是大儿子王某某百般找借口,就是不愿意支付赡养费,王老汉气不过,就来到法院起诉。法院支持了王老汉的请求,判决五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12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大儿子王某某仍旧躲着不愿意出赡养费,王老汉非常气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请求执行局依法拘留他的大儿子。

  倪法官了解了情况,立即打电话给王老汉的大儿子王某某,让他来执行局说明情况。王某某来到了执行局,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层面上的,更是法律层面上的。父母对我们有养育之恩,当父母年迈时,他们需要我们的照顾,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没有任何理由推辞。不赡养老人不仅要受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王某某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低了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就把拖欠了六个月的赡养费720元交给了倪法官。倪法官将钱转交给了王老汉,老人家拿到了赡养费,同时看见自己的儿子认错了,也消了气,倪法官又对二人进行了劝解,王某某把老人家接回了家,承诺要好好赡养老人,临走前,王老汉拉着倪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凤台法院的法官,我的生活有着落了”,倪法官会心的笑了。
责任编辑:王芳